分
站
石家庄市 | 唐山市 | 秦皇岛市 | 邯郸市 | 邢台市 | 保定市 | 张家口市 | 承德市 | 沧州市 | 廊坊市 | 衡水市 | 辛集 | 定州
| 美丽乡村建设专委会 | 电商专业委员会 | 碳中和专委会 | 健康乡村建设专委会 | 京津冀智慧农业专委会 | 有机食品委员会 | 健康管理服务专委会
| 项目服务专委会 | 县域产业服务委员会 | 乡村产业专委会 | 油莎豆产业专委会 | 规划设计研究院 | 乡村服务委员会 | 教育培训委员会 | 三农带头人专委会
河北省建立农村垃圾问题举报处置反馈机制
为强化社会各界和公众对农村垃圾清理工作的监督,持续改善农村环境卫生,进一步推进全省农村垃圾治理工作,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在全省建立农村垃圾问题举报处置和反馈机制。
公布举报渠道,实行逐级交办。按照及时、便利原则,建立两种投诉举报渠道,在河北省住建厅官网设立农村垃圾问题举报专栏、微信公众号设立农村垃圾问题投诉举报栏目。河北省住建厅通过这两种举报渠道收集整理群众上传图片、文字等举报信息,并定期将农村垃圾问题线索分别通报各市农村垃圾治理牵头部门,再由各市牵头部门转交相关县(市、区)核实、处理,组织整改。各市交办任务后,县(市、区)农村垃圾治理牵头部门要在接到交办任务后的当日,确定专门人员进行现场核实并拍照。经核实确定存在问题的,按照本地农村垃圾治理分工职责,责成有关乡镇政府、部门限期清理。
整治积存垃圾,核查整治效果。各市组织县(市、区)对核实问题立即进行整治,分类妥善处理。对建筑垃圾较多、有机垃圾比重不大的,可采取填埋压实、覆土绿化等措施进行处置。现有垃圾处理能力不足的,要对临时存放地点合理选址,但不得对生态环境和群众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待垃圾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后重新处置。一般情况,整治时间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主管部门负责农村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问题整治的核查工作,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问题整治核查工作。经核查不符合要求的,要重新整治、重新核查。
反馈整治信息,严肃追责问责。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整改质量不高的,要对有关负责人进行追责问责。
来源:河北新闻网
河北省乡村振兴促进会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精准脱贫、现代产业园区、生态文化旅游开发、城乡一体化机制建设协调发展新部署,积极配合省委、省政府,努力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动员和整合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助力河北乡村振兴,全面建成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积极贡献。
扫描二维码,进入河北省乡村振兴促进会公众平台
手机站二维码
关于我会 | 服务条款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招贤纳士
主管单位:河北省乡村振兴促进会 主办单位:新闻宣传中心
© 2009-2019 hbxczx.net hbxnc.com 版权所有 ICP证:冀ICP备16023237号
新闻热线:0311-66566806/66566906 邮编:050000 E-mail:hebei001@188.com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81号 技术支持:石家庄网力信息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