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饮用水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要求 不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
为确保全省农村群众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近日,河北省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村饮水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检查结果显示,全省现有农村供水工程能够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水量、水质、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等四项指标符合国家要求,不存在饮水不安全问题。
这次检查,以高氟区和山丘区为重点,采取县级逐村逐户自查,市级重点核查核实,省级暗访抽查的方式进行,涉及全省2016个乡(镇)48800个村1348万户群众。
针对排查整改过程中发现的管理方面的问题,如部分县存在供水间隔时间长、用水高峰水压不足、村级“三个责任人”未公示等,省水利厅组织相关市县建立台账,明确专人盯办,已全部整改到位。暗访抽查90%的农户收到饮水安全明白卡,群众满意度和安全饮水意识明显提高。
近年来,省水利厅把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围绕农村饮水工程稳定运行,群众长期受益,制定印发了《河北省农村饮水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试行)》,并将农村饮水安全责任体系向基层延伸,建立健全问题早发现、早解决机制。
目前,全省48800个村全部落实了村级饮水安全“三个责任人”,并在村内公示了姓名及电话。对农村供水范围内4689家企业(作坊)登记造册,加强日常用水安全监管。有农村供水任务的184个县全部制定了供水应急预案,并成立了应急供水抢险机构,169个县组建应急供水抢险队伍1128支,共有抢险队员1.6万名,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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