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等3部门印发《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地方提高小型村庄建设项目审批实效,加快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指导意见》明确了村庄建设项目施行简易审批需要把握的基本原则,并从明确适用范围、简化审批程序、创新审批服务方式、发挥村民作用等方面,提出具体举措。对于适用简易审批的村庄建设项目,从以下方面作了优化简化:一是提出可以采取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方式,合并办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审批环节。二是允许地方结合实际,将部分审批事项依法委托乡镇政府实施。三是鼓励地方通过发布可行性研究报告申报范本等方式,加大对项目单位指导力度。四是对于整县整乡推进的村庄建设项目,其子项目由不同项目法人组织建设实施的,以子项目规模界定是否必须进行招标。
下一步,各部门将督促地方按照《指导意见》要求,细化配套措施、加强行业指导服务、创新监管机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切实推动简易审批政策落地落实。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经济导报、农业农村投资 转载自中国休闲农业公众号
河北省乡村振兴促进会积极配合省委、省政府、省农业农村厅,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相关部署,为各级政府、涉农机构(龙头企业)提供:1、“三农”调研报告,报省委省政府及相关部门;2、“三农”系列培训;3、“三农”项目咨询;4、“三农”企业策划;5、“三农”企业资金、市场对接;6、“三农”政策补贴咨询。我会努力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动员和整合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助力河北乡村振兴,全面建成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做出积极贡献。
河北省委常委、河北省常务副省长袁桐利对我会批示:“河北省乡村振兴促进会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扎实有力,为推动我省“三农”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望继续发挥桥梁纽带功能,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新农村建设,在“三农”深化改革、美丽乡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工作中作出更大贡献。”
扫描二维码,进入河北省乡村振兴促进会公众平台
新闻热线:0311— 66566906、66566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