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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任务基本完成

从河北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截至2018年底,全省完善土地承包合同1193万份,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1188万份,分别占应确权农户总数的98.5%、98.2%,发放权证1140万本,颁证率96.3%,全省涉农县(市、区)的数据库成果已全部通过农业农村部初检,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入收官阶段。

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始于2013年,平乡县作为第二批国家级试点单位,在节固乡开展整乡试点,河北省在11个设区市每个市选取1个村开展省级试点。2014年试点范围扩大至全省耕地面积的10%,2015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开始全省范围内推进确权登记工作。2016年,河北省被确定为全国第三批整省推进试点后,确权登记工作全面展开。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开始以来,河北省坚持以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为主线,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着力盘活农村各类资产资源,农业农村发展内生动力显著增强。

作为河北省首批拿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农民,今春,衡水市冀州区农民魏九明可以放心地把自己的承包地租给合作社进行规模生产了。确权登记颁证,从根本上强化了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为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久稳定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提供了保障,消除了农民流转承包地的顾虑,增强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流转土地长期投入的信心,推动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截至2018年年底,河北省土地流转面积2983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总面积的35.7%,比2017年底增长2.4个百分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促进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崛起,截至2018年末,河北省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合作社达11.7万家,家庭农场达3.5万家,分别比2017年底增长1.1%、16.3%,合作社数量位居全国第三位;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7.1万家,同比增长4.4%。

确权登记颁证,厘清了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者关系,激活了农村资源。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的同时,全省各地进一步拓展确权登记成果应用,积极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和土地股份合作等运行机制,稳步开展承包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指导鼓励各地探索开展土地、林地、农宅等资源性资产股份合作,并率先在省级层面制定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河北省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运行规范(试行)》等政策文件,以承包土地、农宅、“四荒地”等资源性资产为主的多种股份合作制经济快速发展,有效促进了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目前,全省农村股份合作制经济组织达2.6万余家,带动农户270多万人,辐射3.5万个行政村。

河北省还加快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体系,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组建方案》和《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指导各地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并实行交易平台、信息发布、交易规则、收费标准、交易鉴证、档案管理“六统一”。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建立154个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基本实现涉农县(市)全覆盖,全省农村产权交易额累计达20.2亿元,抵押贷款总额3.4亿。


来源:河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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